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推动发展贡献突出
百万妇女撑起西藏“半边天”
本网拉萨3月7日讯(记者 廖云路)在旧西藏,妇女被称作“吉麦”,直译为“腰以下”。妇女要弯着腰走路,目光在人腰以下,命价如同一根草绳。西藏民主改革以来,我区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升,在民主法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撑起了西藏“半边天”。
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自治区2015年统计年鉴显示,我区现有妇女156.56万人。妇女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女性公务员达1.9万人,占公务员总人数的33.8%,地(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5.71%,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74.32%,74个区直单位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65%。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致富带头人等代表性人物中,女性比例不断上升。
旧西藏妇女的卫生健康权利根本无从谈起,生儿育女对她们来说可能是一场灾难,孕产妇的死亡率达5000/10万。如今,我区建立了地(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全区孕产妇死亡率降到108.86/10万,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医药费用全报销。
民主改革前,我区广大妇女没有机会读书,90%以上的妇女都是文盲。民主改革后,我区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59%,女生毛入学率99.53%;初中阶段入学率98.75%,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9.89%。如今,西藏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82%以上,其中青壮年识字率达到98%;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总数的31.9%。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断健全组织机构,我区妇联组织建设已覆盖7地(市)的5451个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尼姑寺等,建立“妇女之家”近4000个,在实施《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全面落实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等7个发展领域57项主要任务和85项相应措施。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妇女中涌现出一个又一个“第一”:第一位藏族女歌唱家才旦卓玛,第一位从北坡登上珠峰的潘多,第一位女博士卓嘎,第一位女律师央金,第一位世界级摔跤女冠军西洛卓玛,还涌出一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大女绿化状元等典型代表。她们展现了新西藏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貌,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