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西藏实施珠峰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林芝巴结巨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三、四期基础设施和能力工程建设,落实资金3.47亿元。建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0个,落实资金901万元。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3.77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13个,落实资金3.2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补助、湿地保护奖励项目29个,落实资金1.48亿元。实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22个,落实资金3720万元。启动实施自治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安排专项资金4860余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41.18万公顷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完成9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及灾后重建项目,实现森林旅游收入3.9亿元,接待游客351.5万人。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相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50件。
国际重要湿地麦迪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