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安排部署春节藏历新年 和3月敏感期间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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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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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28日,区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云丹同志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索朗旺堆同志传达了区维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吴英杰同志在维稳指挥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藏稳指发电〔2016〕26号)、区强基办《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藏强基办发〔2015〕71号)、区老干部局《关于做好春节、藏历新年及三月敏感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藏老干通〔2016〕2号)精神。

  会上,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云丹副厅长代表党组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重点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生产,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担当意识。近期,休假、出差等原因,在岗人员少,而工作任务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结合各自实际,“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尤其是在3月敏感期间,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确保3月份敏感期间全员在岗。

  三、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慰问走访和帮扶工作。一方面,按照厅党组的要求,要在节前做好我厅离退休人员、困难职工、职工遗属等慰问走访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离退休人员、困难职工、职工遗属身边,确保慰问工作不留死角。另一方面,持续深入地开展好“党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按照 “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后,要做好五保户、贫困户等帮扶工作,让他们温暖过冬、祥和过节。下一步,我厅各驻村工作队要对所在村的贫困户户数和家庭收入、支出的实际情况再次进行统计核实,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等扶贫管理工作,做到一户一策,确保精准帮扶。

  四、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严格遵守区党委、政府“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受和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及节日庆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纪律要求,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使“十个严禁”成为全厅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刻在心上,记在脑里,落实在行动上。

  五、是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工作。首先要做好维稳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认真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值班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对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的,一律按照“三个无论”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要做好突发应急备勤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厅每位干部职工请示报告制度的意识,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处置。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2016年春节、藏历新年和三月敏感期间,我厅督导检查小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厅机关各部门落实维稳措施、公车管理、廉洁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绝不姑息,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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