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藏委厅发电〔2015〕271号)”和区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年新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藏纪委〔2015〕107号)要求,厅纪检组及时起草《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藏林党字〔2015〕71号)下发给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区林业厅党组对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工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12月29日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了区党委和区纪委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认真传达了中央纪委和区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以及中央纪委和区纪委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的通报,在会上,厅党组和厅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督促检查区林业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2016年元旦期间和节后,由厅纪检组、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组成的区林业厅督导检查小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贯彻执行维稳值班、上下班制度等情况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多数干部职工能够贯彻执行维稳值班、上下班制度等相关规定,但仍然存在极少数人员私自换岗和迟到的现象,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厅范围内进行不点名通报,同时,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所管辖部门的作风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塑造良好的林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