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旨在进一步加强冰川保护,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3年,西藏厅全面完成冰川本底调查,摸清了自治区5万余条冰川的位置、范围、面积、冰储量等基本情况。2025年,该厅依据冰川调查成果开展《名录》编制工作,以《西藏冰雪资源分级保护标准(试行)》为基础,结合冰川面积、生态区位、冰川禀赋特征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围绕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稀有性、社会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等方面,通过专家打分,对5万余条冰川进行梳理评估,筛选出223条冰川纳入《名录》,其中重要冰川Ⅰ级21条、重要冰川Ⅱ级112条、一般冰川Ⅲ级90条。
《名录》的编制是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名录》明确了冰川保护对象,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冰川确权登记、生态红线划定、人类活动管控等提供依据;建立了冰川分级体系,有利于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监测与研究,支撑冰川保护、生态建设和防灾救灾等工作;制定了冰川差异化管控措施,以规范资源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冰川脆弱栖息地的干扰,维护生物多样性,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西藏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名录》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动态性和公众参与的原则,系统构建了自治区冰川分级保护体系。下一步,该厅计划对《名录》每五年更新一次,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级审批冰川用地,开展冰川确权登记,持续提升冰川保护管理效能,为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