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云
中国湿地分布广、面积大、类型丰富,从寒温带到热带、从平原到高原,均有湿地分布,几乎涵盖了湿地公约所有湿地类型。目前,中国湿地面积达5635万公顷,通过积极探索湿地保护与发展的转换途径,让良好湿地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以高水平湿地保护助力湿地高质量发展,绘就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画卷。
2021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起施行。《湿地保护法》填补了中国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空白,中国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湿地保护专门法律的国家,为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实现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重大保护修复工程为湿地带来无限生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国累计实施湿地保护项目3400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补偿鸟类损失农作物面积超过100万公顷。通过项目实施,恢复了一批退化湿地,改善了退化湿地生态状况,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基础设施。
《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正稳步推进,根据“三区四带”总体布局,统筹全国湿地分布特征和保护现状,重点在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湿地开展综合整治和系统修复,优先在30个重点区域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充分考虑湿地资源禀赋条件和承载能力,因地制宜修复退化湿地,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潮间带珍贵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2020年以来,国家林草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已累计营造红树林4656公顷、修复红树林4752公顷,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互花米草是全球最危险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自1979年引入以来,互花米草在中国沿海地区迅速扩张,防治形势严峻。2023年,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召开两次全国互花米草防治现场会,指导各省编制省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全国互花米草调查并印发《全国互花米草调查报告》,建立互花米草分布基础数据库,并据此推动各省开展年度除治任务落图工作。目前,福建、山东、辽宁、海南等省已完成全域范围内的互花米草清除,全面转入管护和生态修复阶段。
为全面夯实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基础,我国实现湿地首次在地类中的明确分类。2017年,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14个二级地类归类为“湿地”,2018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进一步设立“湿地”一级地类。为查清中国泥炭沼泽面积及碳库储量,提高泥炭沼泽湿地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国际影响力,国家林草局于2014年启动了重点省份泥炭沼泽碳库调查。2018年起,对内地国际重要湿地进行全覆盖监测,每年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2021年,根据国土“三调”结果,将湿地纳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开展了湿地样地调查监测试点工作。湿地标准体系日趋完善,形成了包括基础通用、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六大类《湿地领域标准体系》。2023年,出台《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3个、《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5个。
为全面加强湿地资源监测监管,2017年以来,全国各地坚决查处各类湿地违法行为。2023年,开展重要湿地和国家湿地公园疑似问题卫片判读核实,督促指导地方扎实推进整改,已实现全国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疑似违规建设项目的卫片判读全覆盖。2023年,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中湿地子系统建设。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湿地立法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保护重要湿地为重点、以高科技手段运用为支撑的湿地资源保护监管体系,全国湿地资源监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同时,国际交流合作愈加深入。2022年,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日内瓦同步举行,中国积极履行主席国职责,积极引领大会议题磋商,通过了《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和中方牵头起草的《武汉宣言》等,促进大会取得丰硕成果。
2023年,我国举办红树林保护国际合作研讨会、国际红树林保护高级别论坛,推动成立由27个国家组成的“国际红树林中心之友”小组,形成了建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共同声明》,启动国际红树林保护专项基金,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落户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