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 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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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7日至6月5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1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局党组坚持以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真正把自治区党委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次成甲措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吴维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组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导以及日常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自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7次、党组(扩大)会议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工作专班会议12次,从局党组的层面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解决当前遇到的困难问题,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细化整改任务。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中共西藏自治区林草局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自治区林草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大类问题,逐项进行细化,研究归纳了80个问题,并制定了192个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措施明确了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牵头)部门、配合(参与)部门,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

    (三)加强跟踪督导。局党组坚持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的原则,按照工作进度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局党组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总“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巡视整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在推进巡视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加大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及时听取整改部门的意见建议,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实行“销号式”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事项的质量和效率。

    (四)注重建章立制。局党组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修订完善了《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等42项规章制度,新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等6项细则办法,从制度层面为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提供了依据。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1.学用结合不够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支部学习为主体、以党小组学习为补充的理论学习格局,坚持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互补,推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林草任务中。一是研究制定学习方案。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局机关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宣讲方案和学习计划以及工作台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等内容纳入其中,为开展理论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持续安排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和对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的学习,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扩大交流发言范围。坚持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安排30余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立足本职岗位推进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等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2.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组学习的主线,围绕林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生态”这件大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使命任务,在转变作风上展现新担当,在狠抓落实上实现新作为。一是修订完善印发相关规章制度。印发《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西藏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西藏自治区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包片蹲点督查方案》等,切实加强林业草原工作的领导。修订《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控各处室向下属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二是切实攻克高原高寒林草技术。邀请北京林业大学周金星教授、中国林科院麻文俊副研究员、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指挥部技术顾问索朗旺堆等专家,以线上线下方式为林科院科研人员进行良种繁育、生态修复、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查阅文献、咨询专家等方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试验方案,开展了部分树种的秋冬季造林和播种试验,为确定最佳种植季节和处理方式打下基础,向国家林草局上报《西藏高寒地区乡土树种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重大生态工程固碳效应及增汇途径等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已到位,并安排专人前往拉萨周边、山南等地开展示范地建设选址工作。西藏野生植物多样性保育与恢复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已正式挂牌。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共同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巨菌草栽培土壤温湿度检测控制装置”已颁布,“一种绿洲一号沙藏种条插穗育苗方法”发明专利已受理。三是不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时安排传达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新增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宣传作了规划部署。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党的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23年3月28日,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3.落实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决策部署不扎实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农民富裕富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决策部署。一是编制印发支持政策。结合林草行业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工作实际,编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有序开发利用林草资源,参与林草产业发展,已吸引承包造林企业33家,拟承包造林片区41个,承包造林面积10万亩。制定出台了《林草行业拓展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为促进农牧民增收提供政策支持。二是统筹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藏林发〔2022〕116号),加强监测防控工作,并落实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同时,积极推进堆龙德庆区乃朗谷雪豹重要栖息地申建材料编制工作2023年2月19日,复函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乃朗谷雪豹重要栖息地的复函》联合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在拉萨、山南、日喀则市开展主动监测预警和样本采集。三是积极推动草原资源保护。出台《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明确了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和草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建设内容。积极争取全国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加快完善创新草原保护修复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西藏草原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应用和西藏乡土生态型草品种繁育与示范等草原修复治理关键技术研究,破解草原发展难题,切实促进草原高质量发展。四是提升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能力。2023年1月10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有关沙化土地治理整改工作的报告》,1月12日至19日自治区领导分别作了批示。肖友才副主席批示“请财政厅阅研,按照永奇副书记批示精神,统筹各类资金支持防沙固沙工作”。已协调自治区及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了2022-2025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已将西藏防沙治沙工程项目任务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投资计划。

    4.落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治理等国土绿化。一是强化系统治理。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全力开展全区退化沙化草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印发《关于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市系统做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下发《关于报送历年森林督查整改情况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服务分级巡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地市林草局根据《西藏自治区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及清单,上报森林督查整改清单。截至目前,2018年至2022年全区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修订了《西藏自治区林地管理办法》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同时,制定了使用林地专项督导方案,于5月份对重点地市开展专项督导巡查和林地行政许可办理抽查工作。三是强化配套措施。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2﹞25号),坚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2023年调查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印发《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拉萨南北山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的政策措施》等制度措施,保障拉萨南北山绿化等项目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议事规则》等,规范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移交查处职责规定。四是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程。2022年已完成飞播造林75.01万亩,初步落实2023年度拉萨南北山绿化33家企业,41个片区,10万亩的承包造林任务,积极推进2023年度造林绿化承包造林任务,计划在拉萨、山南等地实施播种造林12万亩。开发“我在西藏有棵树”捐资平台,筹集公益资金6800余万元,鼓励社会捐资捐物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五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编制完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管理办法、生态岗位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编制冈仁波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初稿。全区16个风景名胜区中,已完成雅砻河、唐古拉山-怒江源等6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全区23个自治区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已完成珠穆朗玛峰、西藏类乌齐马鹿、西藏麦迪卡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5个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

    5.落实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决策部署不够全面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林草系统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意见》《关于加大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通知》《关于全力支持做好强边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全力支持涉边项目林草行政审批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主动跟踪服务,积极支持自治区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行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安排专人主动沟通服务,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收件办理。加大边境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2022年度共落实投资7180万元,用于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森林抚育工程和种苗基地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建设项目。在全区21个边境县安排投资25181万元,用于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约占总投资的28.21%。

    6.保密责任扛得不牢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起保密责任,始终把保密工作提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3年1月16日,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林发〔2023〕5号),修订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密工作制度》。起草完成《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保密工作要点》。订保密责任书保密承诺书。政工人事处提出局机关机要人员调整方案,经局党组同意,由办公室副主任邹松同志兼任机要秘书,并报自治区党委机要局备案。2月13日,林规院组织学习了保密法,并明确赵世明同志兼任机要干部。依据《安可替代工程核心产品名录-1-2021》(电文安组〔2021〕2号)相关指导品牌和价格,确定品牌和配置,为11个处室配备11台涉密机。按照计算机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各处室涉密机进行检查,不定期开展涉密电脑安全使用教育。2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保密警示教育片。2月15日,召开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暨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视频会议,同步安排2023年保密工作。2月17日,邀请普法讲师到我局开展保密知识讲座。同时,督促党员干部在下载保密观app的基础上,参加了线上培训,强化保密意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改进作风未落到实处”的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提高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十届区党委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党组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对照检查,查摆了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2022年12月20日,自治区林规院党委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把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为主题,召开院党委会议,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3年1月6日,自治区林规院党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议精神,12名同志作交流发言。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林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意见中包含党建工作内容,并报自治区政府。2022年12月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汇报会,2023年1月开展了2022年党建工作细化考核打分,对7个党支部全年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并评定了2022年软弱涣散党支部。2023年1月13日,林规院党委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分别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反思,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改进方向。三是推动以案促改。2023年1月6日,机关纪委发出通知,要求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自行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电视政论专题片,深刻领悟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故事。2023年2月1日,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专题纪录片,教育林草干部知党纪懂法纪守底线,切实担负起林草相关审核审批政治责任。2023年2月9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通报后勤服务中心原职工尼玛欧珠和归桑朗杰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还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反腐追逃在西藏》《全面从严治党在西藏》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身边人的真实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

    2.廉政风险防范不严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原因,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确需调剂使用或整合项目资金的,明确调剂和整合流程,做到专款专用。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增加了业务处室的职责,补充了拨付项目资金或报销个人有关费用相关流程,明确分管局领导在报销签上签字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财务支付程序。

    3.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推动业务工作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机融合。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围绕学习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修改完善《西藏自治区林草局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方案》,推动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努力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1月4日,组织召开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关于召开全区林草系统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事宜。结合林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林草行业乡村振兴推进工作实际,起草《2023年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作调研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围绕“学习二十大,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学习实践活动,每半月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分析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有效推进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向前发展。2月15日,召开全区林草工作暨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议,对林草系统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2023年林业和草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细化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作风保障”的任务分解,提出了“三调一账”工作方法。三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一步加强项目调度,严格执行项目月调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建设内容按时按量完成。加强与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评估单位沟通,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2023年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提供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和项目建设县(区)整改情况报告。2月9日,举办2023年全区草原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会,对仍存在工程设计不规范、工程完成质量不高、建后效果不明显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地(市)、县(区)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加强与阿里地区、噶尔县林草主管部门就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交流,妥善解决项目失败的问题。修订《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请销假暂行规定》完成魏红艳同志2021年清退年终一次性奖金,未发放魏红艳同志2022年终一次性奖金。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落实补助。一是遏制乱发津补贴。规财处与后勤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核对,制定了维稳值班费问题整改清退工作的方案,建立了台账,按照方案有序对多发放的值班费进行了清退。规财处联合后勤服务中心对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工作日白天值班发放补助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维稳值班费清退工作的方案,及时对在职干部多发值班补助进行了清退,清退资金2.3万元。2022年12月15日,自治区林规院梳理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所有出差人员发放野外工作津贴情况,2023年2月2日完成清退工作,共清退资金11.93万元,涉及82人。同时对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也进行了梳理,共清退资金2.85万元,涉及39人,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按照财政厅印发的通讯费补助标准,制定了违规发放通讯费补贴问题整改清退工作方案和清理2016-2017年通讯费超标发放明细清单,清退资金23.53万元。二是遏制车辆费用摊派。2022年12月20日,自治区林规院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区党委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2年12月4日至12月30日,对绿景公司相关凭证进行了梳理核实,共5张票据,均为公司驾驶员报销程序不规范所致,违规报销金额2166元,已完成清退。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政治担当意识,不回避矛盾,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努力提升党组议事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提升资金分配方案科学性。草原管理处以党建引领促整改,在党小组会议上,集体学习《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及《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进行项目资金分配,加强与局领导汇报,充分说明资金分配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努力提升资金分配方案的科学性。三是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修订完善《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十届区党委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查摆了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邀请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程序。一是严格控制人员范围。2023年1月12日,局党组研究选人用人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确定参会人员达到局党组成员2/3以上,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二是严格落实工作程序。组织局政工人事处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熟悉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程序,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治区林草局三定方案”的领导职数和职级职数规定,已于2021年8月前内部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2022年12月底,启动选人用人工作,6名职级晋升人员严格按照职级晋升程序,把分析研判和动议贯穿到民主推荐等各个环节,确保人岗相适。    

3.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项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聚焦林草中心工作,切实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林草项目工程建设、疫情常态化防控等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真融合、真发展。一是推动述职评议考核。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部署,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机关党委分别召开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开展党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考核评分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区直机关工委。二是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和“部门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行政副职兼任”的规定,党组会议研究并同意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拉增同志兼任局机关党委书记,报备区直机关工委并收到批复。驻村工作队不断将党建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有效衔接,大力推动拉托村扶贫洗车场发展创收,2022年收益10.5万元。同时开展了“优秀村两委”“最美村医”“文明家庭”流动红旗等评优评先活动。与秘书十一处机关党支部联合开展“我在西藏有棵树”公益活动,并募集干部职工捐款1.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认真部署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质量。自巡视反馈后,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安排了学习。截止2022年12月底,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以及各支部书记年内讲党课各一次。其中,第三党支部书记米玛次仁同志在党课中分享了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推进中的身边人身边事;第四党支部书记旦增同志在党课中分享了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身边人身边事。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真改实改不够,未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认真对照《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环境保护督察后续整改工作任务安排表》,细化责任分工,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一是推动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印发《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的函》《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完成《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林草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2年度贯彻落实〈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报送2022年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总结的报告》《关于报送2022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关于报送2022年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总结的报告》《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二是推动6辆公车固定资产划转核销。2023年4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公务车辆藏AB2464处置事宜》,同意核销处理意见,并将4万元上缴国库。按照区财政厅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已对藏A0161警车辆进行了变价处理,该车已整改完成。2023年1月6月向自治区公安厅发了《关于划转公务车辆固定资产的函》(藏林函〔2023〕1号),请区公安厅尽快做好3台公务车辆固定资产账的划转工作。2023年4月4日,我局再次到自治区公安厅沟通对接,4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向我局出具《关于借用3辆公务车辆有关情况说明》,并由自治区公安厅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办理车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2.长效机制未健全方面的整改

    局党组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强化整改落实跟踪督导,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制常态化、长效化。根据财政厅2023年预算批复,制定预算执行进度表,要求各处室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在相应期限内进行资金支付。5200万元结转项目资金中3305万元已在2022年支付完成,1983.95万元资金已被财政收回,经党组2023年2月3日会议研究,被收回的1983.95万元资金中1900万元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继续使用。2022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监督。2023年1月18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同时,已编制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西藏片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压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局党组持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要“回头看”,跟进整改落实;对未完成整改事项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认真统筹谋划,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和党内、社会监督力度。持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尽快较好完成

(三)创新工作方式,破解整改难题。围绕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深入开展“五个不”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和塞罕坝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着重在清理长期借款、大额资金挂账、借款争议等方面找到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方式,细化工作举措任务,在启动司法诉讼、资产核算核销等方面想办法、出实招,力争巡视整改发现的疑难问题在本次巡视整改中得到解决。

(四)强化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成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紧盯整改目标和整改重点,及时收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把关,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未完成事项的督办,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好巡视整改成果。同时,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第二监察室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的沟通汇报,按照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全程争取帮助和指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联系电话:0891-6834770;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2号;邮编:850000;电子邮箱:xzlcjzt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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